2014年十八屆四中全會報告全文

發(fā)布時間:2015-01-01 16:24:33 來源:一佳公務員考試網 點擊量: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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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八屆四中全會報告全文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23日落幕。中央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在中國共產黨93年的歷史上是首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份規(guī)劃執(zhí)政黨依法治國路線圖的綱領性文件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下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報告全文》。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
 
  (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也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全會充分肯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國內改革發(fā)展任務極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統(tǒng)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牢牢把握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保持戰(zhàn)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各項工作,注重從思想上、制度上謀劃涉及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的戰(zhàn)略性、全局性、長遠性問題。中央政治局適應經濟發(fā)展新常態(tài),創(chuàng)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積極破解經濟社會發(fā)展難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有效應對各種風險挑戰(zhàn),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打開新局面。
 
  全會高度評價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執(zhí)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會提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tǒng)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fā)展的重要戰(zhàn)略機遇期,更好統(tǒng)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jié)社會關系、規(guī)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fā)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tài)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fā)展的戰(zhàn)略目標,必須更好發(fā)揮法治的引領和規(guī)范作用。
 
  全會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wěn)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zhí)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guī)管黨治黨。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fā)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增強法律法規(guī)的及時性、系統(tǒng)性、針對性、有效性。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完善立法體制,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依法賦予設區(qū)的市地方立法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
 
  全會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深化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持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zhí)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guī)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zhí)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qū)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構建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jiān)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jiān)督,完善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內容。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yè)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fā)揮市民公約、鄉(xiāng)規(guī)民約、行業(yè)規(guī)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guī)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xiāng)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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