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人民警察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測查應考者掌握從事人民警察工作必須具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基本法律以及運用上述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時限、試題類型及分值
考試時限為90分鐘?荚囶}型為四選一的單項選擇題,共100題,試卷滿分100分。答題方式是使用機讀卡答卷,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判卷方式是采用計算機判卷。
三、考試內容
(一)相關法律知識
主要為法學基礎理論、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
1、法學基礎理論
(1)法的概念、特征與作用
(2)法律規(guī)范、法律關系與法律行為
(3)立法、執(zhí)法、司法
(4)法的價值、法治
2、刑法
(1)刑法的概念、性質;刑法的任務;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效力范圍;
(2)犯罪的概念及特征;犯罪構成;
(3)正當防衛(wèi)與緊急避險
(4)刑事責任的概念與特征;刑事責任的實現方式;
(5)刑罰的概念與功能;刑罰的目的;刑罰的種類;
(6)常見犯罪的基本特征
3、刑事訴訟法
(1)刑事訴訟法的概念與任務;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原則;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原則;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審判,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原則;
(2)管轄的概念與種類;自訴案件的范圍;審判管轄;回避的理由和人員范圍;
(3)證據的概念和意義;法定的證據種類;
(4)刑事強制措施的種類;拘傳;取保候審和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
(5)立案的概念與偵查活動
(6)訊問犯罪嫌疑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鑒定;通緝;偵查終結;
(7)審查起訴的內容;提起公訴;不起訴;審判程序的種類;各種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4、民法
(1)民法的調整對象、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2)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與構成;民事法律事實;
(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
(4)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代理;
(5)訴訟時效的概念和效力;訴訟時效的種類;訴訟時效的開始、中止、中斷;
(6)物權的概念與特征;物權的效力、原則;財產所有權;相鄰關系;共有;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債權;人身權;
(7)民事責任的法律特征;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體系與免責條件。
5、人民警察法
(1)人民警察法的概念;人民警察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
(2)人民警察職權的概念與特征;
(3)人民警察的機構設置和職務序列;人民警察的條件及錄用;
(4)人民警察的警務保障;
(5)人民警察的法律責任。
(二)人民警察相關基礎知識
1、我國政法機關概述
我國政法機關的構成;各政法機關的基本性質和任務;我國政法機關的組織管理;各政法機關的組織體系和機構設置。
我國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則;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的必要性;政法工作的根本路線;政法工作堅持群眾路線的必要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
2、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
警察的含義;警察的起源和產生條件;警察的本質;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近代警察的管理體制;我國近代警察的建立;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
3、人民警察的職責與權力
公安機關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人民警察的法定職責與權力;主要警種的職責;人民警察權力的分類和具體內容。
4、人民警察的義務與紀律
人民警察的法定義務;人民警察的紀律內容;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處分的種類;公安部“五條禁令”。
5、人民警察執(zhí)法監(jiān)督
人民警察執(zhí)法監(jiān)督的分類;內部執(zhí)法監(jiān)督的方式和權限;外部執(zhí)法監(jiān)督的方式和權限。
6、人民警察的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人民警察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結構;人民警察應具備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法律素質、文化素質、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人民警察意識和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的具體內容。
責編:一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