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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單科補考公告

據(jù)江西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一佳教育(www.wonderfulwaternow.com)了解到,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單科補考,定于2015年11月21日舉行,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考對象

1.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單科補考對象僅限2014年下半年或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我省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一門成績單科合格證(有效期內)的,并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考試大綱和考試形式與改革前相同)。

2.考生僅限補報考一門課程,不得同時報考兩門。

3.此次考試成績只在2016年申請認定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一次性有效。

請各設區(qū)市、縣(市、區(qū))教育局及教師資格認定指導機構,各高等學校,有關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按規(guī)定的考試對象,做好考試報名宣傳、組織工作,為學生選擇教師職業(yè)創(chuàng)造良好的就業(yè)條件。

二、報名繳費

凡申請參加我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單科補考人員,可于10月15日8:00至10月20日17:00登錄江西教育網(wǎng)(www.jxedu.gov.cn)或江西教師教育網(wǎng)(www.jxjsjy.com)報考,同時根據(jù)網(wǎng)頁提示繳納考試費。按照《江西省發(fā)改委 財政廳關于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fā)改收費〔2015〕982號)的規(guī)定,按每考生50元/科的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報考人員可以在省內自由選擇考點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要認真仔細閱讀網(wǎng)頁提示和報名注意事項,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參加考試或填報虛假信息,不能認定教師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打印準考證

網(wǎng)上報名注冊后,報考人員可按照網(wǎng)頁提示,從2015年11月10日起至考試前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從2015年11月12日起,考生可憑準考證信息,在網(wǎng)上免費進行考前模擬練習,熟悉考試題型和操作方法。

四、補考內容

申請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申請中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以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

“中職兩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yè))的參考教材為教育部中職立項規(guī)劃教材,《幼兒教育學》(人民教育出版社)、《幼兒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考前輔導培訓班,與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無關。

五、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為2015年11月21日,如報名人數(shù)過多,考場座位不足,順延一天安排考試,啟用備用卷。考試在各設區(qū)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點,采用基于計算機的考試形式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60分鐘;每科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單科考試合格成績。

六、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之后,自2015年12月4日17:00起,考生可憑身份證號登錄江西教育網(wǎng)(www.jxedu.gov.cn)或江西教師教育網(wǎng)(www.jxjsjy.com)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考生也可自愿要求通過手機短信服務獲知考試成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基于計算機考試,閱卷評分,分數(shù)由計算機自動統(tǒng)計,應該不存在統(tǒng)分錯誤的可能,成績網(wǎng)上公布后,一律不查卷?荚嚦煽兒细竦目忌,即可在網(wǎng)上打印單科成績合格證書,此證書在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現(xiàn)場確認階段由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確認和審驗。

七、補考日程安排

1.網(wǎng)上報名和繳費:2015年10月15日8:00至2015年10月20日17:00;

2.打印準考證:2015年11月10日8:00起至考試前;

3.考前模擬練習:2015年11月12日8:00起至2015年11月20日17:00;

4.考試:2015年11月21日;

5.公布考試成績:2015年12月4日17:00;

6.打印考試合格證書: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7月底(系統(tǒng)維護和數(shù)據(jù)整理的時間除外)。

八、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33號)處理。

                  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9月 7 日
本文由江西江西公務員考試品牌培訓機構一佳教育(www.wonderfulwaternow.com)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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