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省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2015年江西省省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結合各職位實際報考人數(shù)及考分情況,現(xiàn)江西公務員考試網將江西省2015年省直單位遴選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及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本次遴選考試,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二、面試比例及入闈人員名單
根據公告要求,同一職位遴選人數(shù)2人(含)以下的,面試比例為1:5;同一職位遴選人數(shù)3-4人的,面試比例為1:4;同一職位遴選人數(shù)5人(含)以上的,面試比例為1:3。降低筆試開考比例職位的面試比例統(tǒng)一為1:3。劃定面試合格線后,因面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面試具體入闈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三、面試時間
面試由遴選單位自行組織,具體時間以各單位通知為準。入闈面試人員務必將在報名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手機)保持隨時暢通。
四、面試形式
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加追問、情景模擬、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由遴選單位決定。
五、資格審查
(一)面試前,遴選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入闈面試人員要在遴選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并按照遴選單位的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
1.身份證;
2.2015年江西省省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2份;
3.網上報名登記表2份;
4.近兩年工作業(yè)績報告(2000字左右);
5.學歷和學位證書;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
7.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8.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遞補由遴選單位電話通知考生,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另行公告。因考生填報虛假信息、臨時棄考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不能形成競爭的職位,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繼續(xù)遴選。
六、其他事項
(一)招考公告中注明要加試的職位,加試時間由遴選單位另行通知。
(二)面試人員著裝應端莊、大方。除僅限本系統(tǒng)公務員報考以外,報考人員不得著制服參加面試。著制服的,不得佩戴有個人信息的標識。
(三)遴選人員在遴選考試中弄虛作假或者面試結束后未經遴選單位批準放棄遴選的,由遴選單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記入遴選人員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省直單位的遴選。
(四)工作業(yè)績報告應注重寫實,特別要寫明本人組織或參與完成的重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業(yè)績,以及該業(yè)績對單位工作或社會發(fā)展的作用;也可簡要介紹個人獲獎及思想政治表現(xiàn)情況,并結合工作經歷簡單進行自我評價。
附件: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公務員局
2015年11月10日
責編:一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