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市直單位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工作已結束。根據(jù)《吉安市市直單位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未達到1:5開考比例的職位情況和改報事項公告如下:
一、未達到1:5開考比例的職位
序號 |
遴選單位 |
遴選單位 性質 |
職位名稱 |
職位 代碼 |
遴選人數(shù) |
報名人數(shù) |
缺額人數(shù) |
1 |
市科協(xié) |
參照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
會計崗科員 |
160501 |
1 |
2 |
3 |
2 |
市老干部活動中心 |
參照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
會計崗科員 |
160601 |
1 |
3 |
2 |
3 |
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市直 機關 |
綜合崗科員 |
161901 |
1 |
3 |
2 |
4 |
市農(nóng)業(yè)綜合開發(fā)辦公室 |
參照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
業(yè)務崗科員 |
162101 |
1 |
3 |
2 |
5 |
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隊 |
參照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
會計崗科員 |
162401 |
1 |
0 |
5 |
二、改報有關事項
1、改報時間為2016年4月29日下午5:30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原報考單位領取《吉安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重新按報考條件自愿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進行改報。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原未報考人員,不屬改報對象。
3.所有遴選職位均可接受改報,各遴選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不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改報資格。經(jīng)改報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數(shù)。
中共吉安市委組織部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