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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補招95名交通協(xié)警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南昌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范路面行車和停車秩序,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招一批編外交通協(xié)警員。具體招聘條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交通協(xié)警員95人(具體崗位及崗位要求見附件1:南昌縣20199月招聘交通協(xié)警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愿意從事交通協(xié)警工作。

(二)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年齡計算方式:18周歲以上指200195日(含)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895日(含)之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395日(含)之后出生。

(三)路面執(zhí)勤崗男性凈身高1.60米及以上,其他崗位不受身高條件限制。

(四)路面執(zhí)勤崗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不限。其他崗位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板腳),無紋身,駝背,無高血壓、心臟病、急慢性肝炎、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yè)的疾;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

2.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3.被原工作單位辭退解聘或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本縣財政撥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冊)的編外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6.其它不適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報名時間:2019925日—926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或退伍證)以及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隨同《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網(wǎng)上下載附件2并填寫完整)紙質版1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初審。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張;

③報名時繳納考試費50元。

四、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50%+面試(50%),體能測試標準見附件3,按照考試總分數(shù)排名依次錄取,且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60分。

五、入闈人員公告

各崗位根據(jù)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時間長短,學歷高低,畢業(yè)時間先后順序排名),并在網(wǎng)上予以公告。

六、體檢和政審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但必須是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60分的人員)。

2、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chǎn)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3、體檢、政審由南昌縣交警大隊、南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七、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政審合格擬錄人員辦理考核期聘用手續(xù),考核期1個月,考核期滿合格的,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勞動監(jiān)察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xù)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資待遇

(一)工資標準:

1、路面執(zhí)勤崗每月2750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為止);

2、交通信號燈管理崗每月2650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為止)。

(二)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shù)乘以單位總人數(shù))的前提下,按日?己嗽诳冃ЧべY的基礎數(shù)上下浮動。

(三)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受聘人員繳納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五險”,個人負擔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十、其他

1、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2、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791-85712813。

3、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fā)【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民政府→人事考試”、“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網(wǎng)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通知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由南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報考咨詢電話:縣人社局85712813,崗位咨詢電話:縣交警大隊15180480381。

7、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 南昌縣2019年9月招聘交通協(xié)警員職位表

2、 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3、編外交通協(xié)警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2019)

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95

責編:一佳教育